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

作者:陈庆庆浏览:时间:2020-10-04
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》(科协组函人字【2020】232号)(附件1)精神,中国科协决定开展2020年“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”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范围和条件

资助对象为中国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、在站博士后和青年科技人才,应满足以下条件:
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政治坚定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作风学风,恪守科学道德。

(二)从事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工作,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潜力。研究领域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优先资助。

(三)在读博士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8月31日(不含延期毕业情况),在站博士后出站时间不早于2022年8月31日。

(四)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,并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条件。

(五)访问交流时间原则上在3个月(含)以上。

(六)导师、研究团队与国外大学、研究机构、实验室、科技企业和国际科技组织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。

二、资助名额

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赴外国交流访问计划资助名额约100名,每人资助5万元人民币。学校科协可推荐候选人不超过5名。

三、工作程序

(一)提名申报。各单位组织推荐提名,由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,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各学院、二级单位限推荐提名不超过1人有意向的老师请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表交到机电A503。

各单位要综合考虑申报对象个人发展潜力、访问交流的意义和必要性和科研团队现实需求、拟访问交流机构的科研和工作条件等因素,兼顾学科领域发展趋势,认真做好提名工作。

(二)组织评审。学校科协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,综合考察申报对象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、访问交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,考虑国家紧迫战略需求,兼顾学科领域分布,评审产生推荐候选人。

(三)立项实施。项目立项后,中国科协与学校科协签订项目合同,资助资金拨付至学校账户作为入选者出国访问交流的专项经费。入选者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出国交流工作。

(四)总结验收。出国交流结束后一个月内,推荐单位向中国科协提交工作总结和入选者研究工作阶段性总结,其中,入选者工作总结包括交流访问情况、学习情况、科学研究情况和交友交流情况,由中国科协进行验收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各单位、二级学院确定推荐提名人选,被提名人填写《2020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》一式两份(附件2,请勿另附封面),10月12日中午12:00前各单位科研秘书报送本单位推荐材料。

(二)校科协组织专家评选产生最终人选推荐至中国科协。

(三)联系人:江卫东,83590170,19666162@qq.com,行健楼C311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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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技术研究院

2020年10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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